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学质量,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学院决定开展“财经之星”评选活动,现就2023年度“财经之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财经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类型
1. 党务之星:在学院发展建设中作出显著贡献,党群工作中师德高尚、事迹感人,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的教师;
2. 教学之星: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课程建设、学生培养中成绩优异,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
3. 科研之星:专任教师中,坚持科研育人,积极组建或融入科研和社会服务团队、平台,在科学研究、专业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和奉献的教师;
4. 服务之星:教辅工作人员中,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默默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的教师。
三、基本条件
1. 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拓创新、锐意改革,求真务实、甘于奉献;
2.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甘为人梯,积极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做学生“四个引路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3. 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
4. 上一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四、评选标准
1. 教学质量:根据学生的评教结果、课堂教学质量、教材编写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
2. 科研成果:以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等为依据。
3. 社会服务:考察教师在业界的影响力,参与的社会服务项目以及社会服务的效果等。
4. 敬业精神:对工作的热情,对学生的关心,以及对学院发展的贡献等。
5. 个人影响力:在同行内的知名度,以及在社会上的影响力等。
五、评选流程
1. 自我推荐或他人推荐:候选人可以自我推荐,或者由同事、学生、领导推荐。
2. 资格审核:由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公示:将候选人名单公示一周,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和评议。
4. 评选:党政联席会议选出最终的“财经之星”。
5. 表彰宣传:在年度表彰大会上对“财经之星”进行表彰,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宣传。
六、时间安排
1. 自我推荐或他人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9日。
2. 资格审核、评选和颁奖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 每类先进典型评选至多5名,请全院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候选人。
2. 评选结果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保证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导向性及在群众中的公认度。
3. 对于恶意诽谤、造谣中伤候选人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4. 评选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各类评优的重要参考。
附件:1.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党务之星”推荐表
2.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教学之星”推荐表
3.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科研之星”推荐表
4.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服务之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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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