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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2-05-17  浏览次数:
 

财经〔2022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改善实验室安全环境,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保障教学科研正常有序运行,确保我院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江大校〔2021198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以及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 实施管理细节指导如下:按照点面结合、分类引导、分级推进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负责学院安全准入细则的实施,具体包括:制定安全教育和考试计划;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培训及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材料归档;维护充实相关专业试题库;督促学院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学院规定,杜绝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从事相关实验操作。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其过程包括:

(一)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等,由学院安全员或系主任主讲,课时为 2 学时。

(二)自主学习:通过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网和考试系统的网上学习在线练习页面,结合专业,学习相关知识点,各班长负责监督。

(三)在线考试:老师同学自行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间为 45 分钟,总分 100 分,题量为 20 题左右,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 90 分(含)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成绩以最高得分为准。3 次考试仍未合格者,需间隔 2 日方可重新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9-10月份。

(四)组卷、考试内容和题型: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进行组卷,考试知识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知识。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组卷时多选题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新入职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学院组织培训,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并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实验室安全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之一,具体事项如下:

研究生新生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获得准入资格证书,并和导师共同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方能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本科生新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外来人员包括临时人员,由各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具体形式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考试成绩合格后,由班级统一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本科生由本人签字,研究生由本人和导师签字后,由班长上交学院留档备查。未完成者将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八条 每一门实验课老师第一次上课时须检查学生的合格证书。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学院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本细则由财经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251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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